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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混混的家

期待晴朗的天气 拉着心爱的人同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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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an发表:
我说呢~这是谁呀。呵呵。来踩踩。还有两个月就要回去了,拜见一下嫂子吧。
7 月 2 日

有事您说话

12月19日

admob

根据网络市调公司Piper Jaffray的调查,苹果iPhone手机和iPod touch播放器的全球总销量已经达到7800万部左右。那么,这些手机都是被哪些国家的人所购买的呢?今年11月份,一家手机广告商AdMob公司对苹 果这两款产品的用户按照国别区分的分布状况进行了一番调查,而本周五他们则发布了有关的调查结果,一起来看看。

 

图中有几处值得注意的有趣现象,比如:
--11月份,有50%的苹果机型用户都是来自美国,往下的排名依次是:英国,法国,加拿大和德国;
--在这次统计中,共有23个国家中的10万名苹果机型用户参加了调查;
--其中有50%的苹果机型用户均来自美国以外的其它国家,比今年1月份期间的39%比例又有所上升;
--在11月份的调查数据中,使用iPhone机型的用户占71%,而iPod touch的用户则占29%;计算后得到的结果是,全球约有1800万名iPhone手机用户,而iPod touch的用户数量则为730万名,总数为2520万名;
--与今年1月份的数字相比,用户数量速度最快的国家排名依次为:日本,法国,澳大利亚和中国,如下图所示。

需要了解这次调查详细数据的用户可以点击这个链接访问报告文件所在的网页。

CNBeta编译
原文:
cnn

12月16日

蜗居的第二结局

宋思明被查出问题,同时接到海藻进医院的消息,马上驾车去看望海藻。监视他的警员见他有逃逸的意向马上跟踪进行跨路抓捕。宋思明心急如焚,但是一路上浦东大道在修路,花木路在修路,罗山路在修路,龙阳路在修路,南浦大桥在并引桥,他发现根本无处可逃,陆虎就算是变型成为霸天虎也无路可走。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警车在后面慢慢靠近,沉默的被协助调查。

画面一转,郭海萍买的房子轰然倒塌,政府介入调查,发现该开发商的股东竟然是以宋思明为首的政府官员们。最终决定掩盖事实真相,迅速将资金转移。由于郭海萍联系不到宋思明,所以只能和苏淳联合业主们进行维权。政府采取将领头的人请进去喝咖啡,并通过他们家属所在单位领导施加压力等方式进行分化,最后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

宋思明的妻子在接到宋思明被逮捕的消息后,马上联系MARK,其实MARK才是最终BOSS。宋思明所有的堕落其实也是因为MARK的唆使,他不但收中国人的钱,并收MARK所代表的丑国政府的钱,并为他们做事。宋思明夫人在MARK的帮助下从境外账户里拿出1500W,通关系找路子,并威胁相关人员,如果见死不救就全部招认,大家一起鱼死网破。宋思明最终被定性为监管不利,但由于在任期间政绩卓著,经济尤其是房地产经纪发展迅速,所以调任杭州市市长秘书。

这一切海藻并不知道,她在医院里怀念小贝的栗子,怀念那已经失去的孩子。一想到小贝,眼睛里就一阵一阵的酸楚;一想到孩子,心里就一阵一阵的疼痛。然而怀念终究是怀念,她也曾轻声的问过自己,如果能重新来过,她还会这样选择吗?结果她悲哀的发现,答案依旧是肯定的。

1个月后,宋思明将海藻转到杭州医院,他真的很疼惜他认为这个将第一次交给自己的女孩。今天就是海藻要出院的日子,他为此特地到马路对面去买了她最喜欢的礼物。然而就在他过马路的时候,一辆飞驰而来的轿车将他撞向了半空,据当时目击者说起码飞了30多米。镜头渐渐拉近…肇事车驾驶座上小贝的表情是那么的木然,就像在那个雨夜看到海藻和宋思明从那所房子里出来上车一样的木然,木然的让人心疼。

小贝进了监狱,但是他什么都不说。其实他的车是MARK找人给他的,虽然宋思明出来了,但是毕竟知道了太多东西,那面的意思留不得。所以MARK敏锐的捕捉到了小贝的情绪,并唆使人成功的挑起了小贝复仇的情绪,最终不留痕迹的将宋思明这个隐患消灭。

海藻在知道这个消息后并没有哭,她已经非常坚强,或者说她的心早已不是自己的。她不知道她的心脏为什么还在跳动,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停止跳动,也不想知道。现在她生命中最重要的2个男人,一个死了,一个不想见她也永远不会原谅她。她约MARK在杨浦大桥上见面,因为她手里有宋思明和MARK的犯罪证据。这是宋在预感到要出事前给她的,她想用这个来换取MARK营救小贝出狱。她想这是她能够为小贝做的最后一点事了。

第2天,在黄浦江上发现一具女性浮尸,警方经过重重排查最终将犯罪嫌疑人圈定为MARK,MARK辩解说海藻是约他了,他也去了,海藻情绪很不稳定,他还在劝海藻明天会更好,但是海藻很悲观,结果他发现他的汉语水平无法很好的表达劝解的意思,于是就郁闷的做起了俯卧撑,在做到第3个的时候海藻忽然就跳下去了。他还以为是天太热,海藻下去游泳消暑去了,就没报案。另外经侦队在处理宋的遗物时发现了蛛丝马迹,种种可能都指向了MARK。

由于熬不过和谐国超人性化得审讯,MARK全部招认,但是丑国方面严重kang yi,总统奥巴牛更是亲自出马,说侵犯丑国人权,要引渡MARK回国。我国政府经过慎重研究,虽然表示深表遗憾、严重qian ze,但还是让奥巴牛将MARK接走。并且鉴于设计国家机密泄露,颜面受损,所以将涉及人员无声抹除。

几日后,小贝在监狱里被自杀。官方声明可能是因为躲猫猫引起的被自杀,并拒绝家属探视,直接火化。

六月的江洲,下起了大雪。白茫茫的大地一片干净。

12月6日

装上了Ubuntu9.1

我必须承认,当我拿到免费的Ubuntu光盘的时候,还是和在网上下载的感觉很不一样:那充满野性的封面,好像在暗示我:“尽快把我装上吧”。呵呵

和linux接触,这是第三次,第一次是win95时代的redhat,搞得我云里雾里,手册比词典还厚  ;第二次则是OpenSuse,感觉中规中矩,但是不够开放,不够友好。而这次的ubuntu,则彻底颠覆了我对Linux的看法:Ubuntu实在是个很好玩的东西

安装的过程我还是非常谨慎的,在T60的第二块硬盘托架上分区然后全新安装,我希望它能与Win7X64、Windows XP组成三系统,反正这个机器已经接近退休,不打算折腾了;没想到如此好的兼容性,我简直什么都没做,就联网去下载解码器了,实在是太友好了

 

说太多, 大家不妨也去体验下,申请的网址是https://shipit.ubuntu.com/

9月21日

骂一骂台巴子

       首先声明,我其实是个非常好客的人,没有什么地域歧视。但是,我想说的是,有些人,有些事情,真的让我不爽,尤其是那个著名的“宝岛”上过来要饭的人。

        在互联网和游戏行业,几乎看不到有什么成功的台湾企业,就算成功也是昙花一现,为什么呢?还不是因为台湾人的水土不服,他们自以为很了解大陆,实际上仍然抱着自己那岛民的心态、农民的素质,野蛮粗暴的管理方法,自闭落后的思路过活。

         几个特点可以鲜明描述出台巴子的关键特征

       1、自闭:台巴子从来不主动和大陆人交流,尤其是非工作时间,他们喜欢搞小团体,喜欢自己说悄悄话。尤其是操着那蹩脚的闽南语,实在让人恶心。

       2、墨守成规:台巴子喜欢宣扬所谓的仁义之道,宣扬他们所谓的规矩, 但他们实际上从来不想想,投资人对他们的信任,他们是怎么回报的,他们喜欢给自己定一个高薪,而不管公司是否盈利,也就   是说,他们永远吧自己放在最安全的位置上

       3、没安全感:台巴子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中国人,所以,他们没有诚信可言。更没有在大陆持续发展的战略眼光,他们来大陆,就是抱着要饭的心态来的,要到了 ,就撤。要不到,换个地方再继续要。

       4、盲目比较:总是拿着台湾和大陆的发展差异做比较,从人的素质到国家政策,再到民生,从桌子上的醋说到国家主席,这就是台巴子,永远拿着放大镜看大陆的缺点,却忘记了自己就是从那个弹丸之地来这里要饭的二等公民

       5、心胸狭窄:如果你听说台湾人把你当partner,你千万不要信,他们的字典里,没有远景,更提不到共享的层次,和台巴子,你只能合作,而且最好是短期合作,不能有别的想法。和韩国人一样,当他拍着你的肩膀说,兄弟,我当你的partner的时候,你千万不能相信他。

9月6日

网络广告名词解释

● CPM

即每千人成本(Cost Per Mille)。为广告显示1000次所应付的费用。它所反映的定价原则是:按显示次数给广告定价,这种定价思路与传统广告中定价思路源出一脉。

网上广告收费最科学的办法是按照有多少人看到你的广告来收费。按访问人次收费已经成为网络广告的惯例。CPM(千人成本)指的是广告投放过程中,听到或者看到某广告的每一人平均分担到多少广告成本。传统媒介多采用这种计价方式。在网上广告,CPM取决于“印象”尺度,通常理解为一个人的眼睛在一段固定的时间内注视一个广告的次数。比如说一个广告横幅的单价是1元/CPM的话,意味着每一千个人次看到这个Banner的话就收1元,如此类推,10,000人次访问的主页就是10元。

● CPC

CPC(每点击成本,Cost Per Click)。在这种模式下广告主仅为用户点击广告的行为付费,而不再为广告的显示次数付费。

这样的方法加上点击率限制可以加强作弊的难度,而且是宣传网站站点的最优方式。但是,此类方法就有不少经营广告的网站觉得不公平,比如,虽然浏览者没有点击,但是他已经看到了广告,对于这些看到广告却没有点击的流量来说,网站成了白忙活。

● CPA

CPA(每行动成本,Cost Per Action)。计价方式是指按广告投放实际效果,即按回应的有效问卷或定单来计费,而不限广告投放量。CPA的计价方式对于网站而言有一定的风险,但若广告投放成功,其收益也比CPM的计价方式要大得多。广告主为规避广告费用风险,只有当网络用户点击旗帜广告,链接广告主网页后,才按点击次数付给广告站点费用。

● CTR

Click Through Rate的缩写,就是点击率的意思,也就是一个网站的某篇文章或某广告被网民点击的次数。

● SOV

Share of voice,广告占有率,是用来计算媒体预算时用到的一种方法。

指某品牌在某网站同类产品的品牌广告投放量中,其所占的百分比。

计算方法:

第一种:他的预算÷网站频道广告总量;第二种:他的预算÷同类产品客户总量;

● IMPRESSION

即曝光量、页面流量。

● PV

PV(pageview),即页面浏览量,或点击量;通常是衡量一个网络新闻频道或网站甚至一条网络新闻的主要指标。

高手对PV的解释是,一个访问者在24小时(0点到24点)内到底看了你网站几个页面。这里需要强调:同一个人浏览你网站同一个页面,不重复计算PV量,点100次也算1次。说白了,PV就是一个访问者打开了你的几个页面。

PV之于网站,就像收视率之于电视,从某种程度上已成为投资者衡量商业网站表现的最重要尺度。

PV的计算:当一个访问者访问的时候,记录他所访问的页面和对应的IP,然后确定这个IP今天访问了这个页面没有。如果你的网站到了23点,单纯IP有60万条的话,每个访问者平均访问了3个页面,那么pv表的记录就要有180万条。

● UV

UV(uniquevisitor),指访问某个站点或点击某条新闻的不同IP地址的人数。

在同一天内,UV只记录第一次进入网站的具有独立IP的访问者,在同一天内再次访问该网站则不计数。独立IP访问者提供了一定时间内不同观众数量的统计指标,而没有反应出网站的全面活动。

● PR

PR值,即PageRank,网页的级别技术。取自Google的创始人Larry

Page,它是Google排名运算法则(排名公式)的一部分,用来标识网页的等级/重要性。级别从1到10级,10级为满分。PR值越高说明该网页越受欢迎(越重要)。

例如:一个PR值为1的网站表明这个网站不太具有流行度,而PR值为7到10则表明这个网站非常受欢迎(或者说极其重要)。

8月12日

关于itunes在新闻业的一些思考

为何 iTunes 模式在新闻业行不通

 

 

当互联网打破了新闻报业在区域广告市场的垄断地位,新闻业者就开始了讨论,如何从根本上改变现有的网络新闻的商业模式。其中一个颇受关注的想法是,将苹果的 iTunes Music Store 模式泛化为销售数字内容通用模式。Google 一下「iTunes  newspaper」,你就会发现,有非常多的人相信这个模式可行。比如大卫·拉扎勒斯(David Lazurus) 的文章:iTunes 证明,报纸可以并且应该向在线读者收费,文章的标题准确地总结了这个想法。

但这种想法是错的,因为 iTunes 的成功依赖于其自身的几个特性,这些特性不适合通用,尤其不适合新闻业。

第一个特性是关于音乐本身:同一首歌,人们愿意重复听很多遍。可能有好几十首歌,你愿意听数百遍。还有几百首歌曲,你也愿意听几十遍。但值得你读两遍的报纸文章,却并不太多。反过来,这也意味着音乐可以不受传统的知识产权评估问题的困扰:比如,我让你先看我写的文章,然后再找你收费,即便你再喜欢我的文章,它你不会付费,因为你不需要再次阅读了。但如果我给你听我录制的一首歌曲,然后再向你收费,我可能会成功,尤其是当你很喜欢这首歌,因为你还想再听它几遍。

正如尼克·凯尔(Nick Carr)所指出的,正是这种希望多次欣赏同一首歌的愿望,让歌曲与其他可互换、可替代的产品区别开来。如果我想听 Weezer 乐队的《El Scorcho》,就没有其他的歌曲可以替代。

第二个特性是关于数字音乐的许可模式:值得一提的是,在按照单曲付费之外,有两种最显而易见的商业模式作废了。自 2001 年玛丽莲·帕特尔(Marilyn Hall Patel) 法官向 Napster 发出禁令以来,大多数超级分发(superdistribution)方式都被视作违法。第二年,美国版权局针对互联网音乐流传输服务,制定了按照「每首歌曲/位用户的收费(fee-per-user-per-song)」标准。这样一来,另一种数字音乐的分发渠道,让用户“听音乐,看广告”并向美国著作权人协会(ASCAP)支付版税是网络广播模式,也宣告死亡。随着这两种模式都被纳入违法范围,唱片公司主张的按单曲收费模式才能够从与前两种模式的竞争中存活下来。

第三,绝大多数的流行歌曲,尤其是包括过去的歌曲曲库,只掌握在仅仅四家公司手中——索尼、百代、环球和华纳。就像大型的航空公司一样,他们的商业模式和定价变化往往都非常同步。(这与正式的商业同盟也不同;市场上总共只有有少数几家公司,而他们有着共同的利益,所以统一对该行业最有利的商业模式是自然而然的。)因为他们掌握的音乐都是不可替代的,因为他们喜欢直接向用户收费,还因为其它可替代的商业模式都被相关法律和规范限制或者禁止了,所以,他们完整地控制了整个音乐市场。

那些相信可以把 iTunes 的模式扩展到其他数字内容销售领域的人,总是试图掩盖其他有竞争力的模式,比如独立的音乐网站 eMusic 。在他们眼里,主流的数字音乐服务都是按单曲收费的,iTunes Musci Store 的竞争对手也只限于其它按单曲收费的音乐供应商,比如亚马逊(Amazon) ,而采用其他商业模式的音乐服务商对它几乎没有竞争。

换句话说,试验性的商业模式是存在的,只不过没有被大众音乐行业采用,所以许多流行音乐不能通过这些试验性的商业模式购买到。比如,eMusic 收录的歌曲还不到 iTunes 的一半,而且其中大多数都来自独立唱片公司(一方面是独立唱片公司的偏好,另一方面是四大唱片公司不愿与他们合作。)iTunes 模式的推崇者之所以推荐该模式,是因为 iTunes 使用起来很方便。但他们忽略了一个事实:正是因为音乐行业有目的地通过法律和行业规范,才使得其它的商业模式变得不方便。(尤其是,对于那些守法的公民来讲。)

这掀起了围绕知识产权和唱片业的大辩论,而辩论的焦点是“是否合法”。大唱片公司坚持说“偷盗会毁了合法的生意”,而另一方则认为“这是保守派在压制创新”。

而在关于网络新闻业的商业模式讨论中,合理合法的问题已经无关紧要。不论你喜欢四大唱片公司与否,他们都有能力摧毁一个他们不想要的商业模式。不论你觉得他们的做法合理,还是霸道,这在新闻行业都根本做不到。

因为,与 iTunes 不同,新闻避免不了来自其它商业模式的竞争。

即便每一家报社都联合起来,采取共同的行动,他们也垄断不了新闻报道。报纸的主要价值来自于他们对真实世界的报道,既然真实世界发生的事情不受版权保护,可以被广播电台、电视台,或者其他各种非营利的渠道、博客,甚至Twitter 报道,这让网络新闻业永远都只能是一个竞争激烈的行业,者这与唱片业完全不同。

 

 

 

反驳:凭什么iTunes模式在新闻业行不通

 

核心提示:美国博客Clay Shirky在昨天发表了一篇文章“为何iTunes模式在新闻业行不通”。这个论点,与云科技坚持的论点完全相反。

  我们认为,iTunes模式很可能拯救新闻业,并且重建一个百花齐放的媒体生态链。在此前,云科技发表了一篇探讨这个话题的文章“陈天桥新实验:起点中文网=媒体业的iTunes”。
  下面,云科技把ClayShirky博文的部分内容整理如下,并且一一做出了反驳:
  当互联网打破了新闻报业在区域广告市场的垄断地位,新闻业者就开始了讨论,如何从根本上改变现有的网络新闻的商业模式。其中一个颇受关注的想法是,将苹果的 iTunes Music Store 模式泛化为销售数字内容通用模式。但这种想法是错的,因为 iTunes 的成功依赖于其自身的几个特性,这些特性不适合通用,尤其不适合新闻业。
  第一个特性是关于音乐本身:同一首歌,人们愿意重复听很多遍。但值得你读两遍的报纸文章,却并不太多。反过来,这也意味着音乐可以不受传统的知识产权评估问题的困扰:比如,我让你先看我写的文章,然后再找你收费,即便你再喜欢我的文章,它你不会付费,因为你不需要再次阅读了。但如果我给你听我录制的一首歌曲,然后再向你收费,我可能会成功,尤其是当你很喜欢这首歌,因为你还想再听它几遍。
  如果我想听 Weezer 乐队的《El Scorcho》,就没有其他的歌曲可以替代。
  云科技:
  一首歌可以反复听,但这并不是收费的唯一理由。一部电影一般也就看一遍,为什么还要付费?关键是你对这部还没有看并且也只会看一次的电影有足够的信心和预期。有价值的新闻也是一样。各位读者,如果云科技请求你为读这篇文章付费1毛钱,你愿意吗?
  当然,电影院不会要求你在看完电影后再付费,我们不能在你已经读完这篇文章之后再请求你付费。至少有2种可行的方式。第一,前半部分免费,后半部分收费。这正是起点中文网的模式。第二,请你免费阅读本博客1个月时间,之后每个月收费5元人民币。你愿意吗?如果方便的话,请你在文章下面的评论区给出你的答案:是否愿意为阅读云科技的文章每月支付5元人民币。当然,在几年之内,我们不会这么做。
  如上两种方式,就可以解决或者绕开ClayShirky所说的“知识产权评估”的问题。
  第二个特性是关于数字音乐的许可模式:值得一提的是,在按照单曲付费之外,有两种最显而易见的商业模式作废了。第一,大多数超级分发(superdistribution)方式都被视作违法。第二,让用户“听音乐,看广告”并向美国着作权人协会(ASCAP)支付版税的方式,也宣告死亡。随着这两种模式都被纳入违法范围,唱片公司主张的按单曲收费模式才能够从与前两种模式的竞争中存活下来。
  云科技:
  暂且不去讨论那两种方式到底是因为法律问题还是商业生命力的问题而作废,这段话里有一个明显的逻辑问题。ABC三条路,AB被隔绝了,所以只能走C。但如果AB都能走通,C就走不通了?这里没有必然的联系。
  互联网的现实告诉我们,这是一个百花齐放的世界,不是只有一种路可以走。绝不。
  比如广告,Google以效果付费的广告匹配模式很凶猛,但门户们以Banner展示的品牌广告同样昌盛。比如游戏,付费游戏和收费游戏都有人玩,盛大很强,网易也不弱。网民在网络上摄取信息,新浪提供免费信息,通过广告存活;而起点提供收费信息,照样存活。
  少了谁,地球都会转。更何况,以互联网之丰富,每条路都是通的。
  第三,绝大多数的流行歌曲,尤其是包括过去的歌曲曲库,只掌握在仅仅四家公司手中——索尼、百代、环球和华纳。就像大型的航空公司一样,他们的商业模式和定价变化往往都非常同步。因为他们掌握的音乐都是难以替代的,因为他们喜欢直接向用户收费,还因为其它可替代的商业模式都被相关法律和规范限制或者禁止了,所以,他们完整地控制了整个音乐市场。
  即便每一家报社都联合起来,采取共同的行动,他们也垄断不了新闻报道。报纸的主要价值来自于他们对真实世界的报道,既然真实世界发生的事情不受版权保护,可以被广播电台、电视台,或者其他各种非营利的渠道、博客,甚至Twitter 报道,这让网络新闻业永远都只能是一个竞争激烈的行业,这与唱片业完全不同。
  云科技:
  这讲的是独家性。谁手里有独家的资源,就能要挟市场。在媒体业,同样有能够出产独家新闻的团体。比如中国的《财经》杂志,只有胡舒立能够采访到绝不轻易露面的政经要员,那么《财经》在政经领域就有控制权和定价权。而且一旦当一家媒体确立主流地位,就对新闻报料者有反向的控制力。比如,新浪就常常要挟企业,不能接受网易或者搜狐的采访,否则,新浪就会“示以颜色”。很多新闻事件,绝不是任何人都能够报道,都有途径去接近当事人的。
  从ClayShirky上面这句话看来,他确实对新闻业的真实运作缺乏了解。附带说一句,媒体的主要价值,绝不是“来自于他们对真实世界的报道”,所有的新闻都是主观的,所有的新闻都是报料者和媒体之间达成默契的结果。这种默契,直接导致了媒体之间的不平等。
  并且更进一步,大部分报纸面临困境的原因,是因为它们只有报道“硬新闻”的能力,而没有生产“软新闻”的能力。所谓硬新闻,诸如奥巴马登基,911事件,谁都可以报道。所谓软新闻,涉及观点,态度,和视角。软新闻一定是独家的,而如果同时更被读者认为是有价值的,那就跟四大音乐公司手里的歌曲一样,是“难以替代”的。
  比如今天在财经圈流行的王冉博客,其中的每一篇文章都“难以替代”。因为写作这些内容的王冉本人,其经历和学识是稀有的。所以这份经历和学识生出的观点和也就成为“难以替代”的。
  之所以有ClayShirky这样的观点,云科技认为,是因为我们正处于一个旧秩序和旧规则被打破,而新秩序和新生态链尚未被建立的变革时代。
  我们认为,起点中文网所尝试的付费阅读形式会成为未来的新闻业主流。它的特点是:通过一个付费平台,把千千万万“个人媒体”整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媒体生态链。所谓个人媒体,就是三五个人结合在一起的群组博客或者小网站,他们对某一个细分领域有深厚的人脉和权威的品牌。
  要达到这个目标,需要三个必要条件。
  第一是独家。没有第二个地方能创造我所创造的内容。这是前提。这就要求收费媒体必须专业和专注,也就必然小而精。这是商业模式对未来媒体的客观要求。第二是付费的习惯。这是灵魂。第三是巨大的用户和流量。这是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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